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中核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职位类别:化工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发布时间:2026-03-06
1.严格遵守公司及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负责常规水冶样品的取样及常规样品的分析工作;
3.负责常规分析设备的管理和保养;
4.负责常规分析相关记录的填写,分析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5.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6.负责作业区域文明生产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1.本科及以上,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共产党员、硕士优先。
2.熟悉基础分析,滴定、重量法、pH / 电导率、水分、熔点、旋光、紫外 - 可见分光光度计(UV)等湿法与常规仪器。
3.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数据真实可追溯。
4.安全意识强,熟悉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
5.具有一定沟通协作、问题解决、抗压能力。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发布时间:2026-03-06
招聘单位: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6-03-02
(一)工作职责
1.遵守公司及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车间主任、副主任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参与运行班的日常工作,完成各项试验、生产工作,确保分公司生产正常运转;
3.切实落实车间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操作作业中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安全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在生产组织、业务管理时应一并布置安全生产要求;
2.组织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纠正、杜绝“三违”;
3.严格落实现场管理,保证班组负责的各类设备、设施、工装、个体防护用品等使用、维护、保养与定置管理应符合要求,不应带病运行;保证工作环境相关安全防护、应急救援设施、通道等处于正常状态;
4.组织开展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组员具备与岗位相符的安全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组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负责组织班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进行培训,确保组员能够准确识别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落实班组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的风险管控措施;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做好救助伤员、应急处置、保护事故现场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单位: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
发布时间:2026-03-02
(一)工作职责
1.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车间完成各类元素和离子的分析工作;;
2.配合水冶吸附工序以及后处理相关水样的分析工作;
3.配合车间做好产品入库编号、重量(皮重、盖重、桶重)、日期等相应记录工作;完成产品取样,并按照《“111”产品取样制样规程》做好产品取样制样工作;分析产品样,根据所得分析数据计算库存金属量;做好“111”产品外送前期准备工作;
4.负责更新现场抽注运行数据,并对数据展开分析,发现数据异常时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5.协助车间对化学试剂使用管理,严禁造成浪费,禁止私自挪用化学试剂;
6.切实落实车间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操作作业中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
7.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安全环保职责
1.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2.识别所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掌握本岗工作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练掌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服从管理,根据作业环境及作业内容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及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7.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8.开展岗位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按要求完成作业场所和本岗位上的隐患整改工作;
9.依法行使和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