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检修工作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完成现场相关专业设备检维修;
   2、维护工作现场的安全;
   3、现场工作开展符合程序要求,发现其他小组成员存在行为偏差,及时提醒纠正;
   4、掌握事故预防、应急及紧急避险措施。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具备独立组织现场检修能力,能组织现场检修工作或牵头项目运作;
3、持机械/电气/仪控专业技能等级证、掌握本专业各项技能;
4、电气专业需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5、有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分析能力;
6、拥有核电设备检修工作经验及了解核电系统及大修管理相关知识、具备电厂工作负责人授权者优先。

附件:应聘报名表